天津市静海区朝阳街道公开招聘
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
为妥善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稳定就业,根据《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24〕1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工作实际,拟在天津市静海区朝阳街道党群服务中心开发的公益性岗位公开招聘2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名称及招聘人数
朝阳街道党群服务中心公共服务管理员岗位,计划招聘2人,报名额满为止。
二、工作内容及岗位管理
(一)工作内容:采取全日制用工形式。工作地点在静海区朝阳街道春曦道华纳瑞都小区北侧(原天津德普机电有限公司院内)。主要负责零工市场运营、秩序维护、做好登统记等相关工作。
(二)岗位管理:
1、朝阳街道党群服务中心与公益性岗位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制定公益性岗位人员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根据工作职责开展日常考勤和管理,并依法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和必要工作条件。
2、公益性岗位人员应当自觉遵守用工单位的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按规定出勤上岗,履行工作职责,完成工作任务。
3、静海区人社局定期开展专项检查,组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每月对享受补贴人员相关信息与社保、公安、民政等数据信息进行比对核查,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实地核查。
三、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为户籍和常住地在静海区的且未享受过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的就业困难人员,大龄失业人员和零就业家庭人员优先。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及身体条件。
四、岗位薪酬待遇
(一)待遇标准:支付的工资标准应当高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
(二)合同期限
期限一般不少于3年且实行全日制用工。
五、报名材料
《公益性岗位就业意向申请表》及岗位所需材料。
六、报名日期
2026年6月18日- 6月25日,岗位若提前招满,将及时发布岗位满员及报名截止的补充公告。
七、报名方式
符合条件且有意愿从事公益性岗位的就业困难人员,向静海区人社局综合服务大厅13号窗口或登录“天津公共就业服务网”申请,并提交《公益性岗位就业意向申请表》(见附件)及岗位所需材料。
八、招聘咨询
对招聘条件和准备材料或者与招聘有关事项有疑问,可拨打电话咨询。
朝阳街道党群服务中心:68691977;
静海区人社局就业服务科:28932136。
天津市静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