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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海区2024年招聘教师近期工作安排的通知
2024-07-05

静海区2024年招聘教师近期工作安排通知

 

根据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求,20247月体检合格的新招聘教师需进行政审、填写《备案表》、证书原件审核、提取人事档案等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政审、备案

1、填写《天津市静海区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政审表》,具体要求见附件1:2024年静海区招聘教师政审的通知,须报纸质版原件(表格正反面打印)1份。

2、填写《天津市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备案表》。此表报电子版(需插入电子照片,审核合格后报送)和纸质版1份。具体要求见附件2:2024年招聘教师备案表填写要求

3、撰写现实表现,须结合自身特点和思想、工作、学习情况,以第三人称撰写现实表现。内容格式等参见附件3: 现实表现范例(需报送纸质版和合格后的电子版)

4、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需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也可自行在网上申请,彩色打印),上交原件1份

5、提取人事档案

注意:1.以上材料在集中审核材料时上交。

2.体检签到时领取提档函

集中审核材料

7月17日-19(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到静海区教师发展中心审核上交各项材料。具体报考岗位上交时间见附件4:《静海区2024年招聘教师集中审核材料安排

审核原件: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退役证等报考岗位要求的原件。

上交材料:须按顺序提交以下材料

如材料在资格复审环节已经提交,没有更新的无需再次提交;材料有更新的须按要求上交新材料。

1.天津市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备案表(纸质版1份),合格后报电子版(需插入电子照片)

2.新招聘教师现实表现(纸质版1份),合格后报电子版;

3.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政审表(表格正反面打印)原件1份;

4.无犯罪记录证明(网上申请的需彩色打印)原件1份;

5.身份证复印件1份(身份证正反两面纵向复印);

6.户口本本人户口页复印件(纵向复印)1份;

7.毕业证书复印件1份;

8.学位证书复印件1份;

9.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

10.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复印件1份(报考语文教师岗位需提供

11.退役军人证书复印件1份(以退役军人身份报考考生需提供);

12党员证明材料原件1份(报考政治岗位考生需提供);

13.学历、学位认证材料1份(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学位认证报告”)

14.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合同及解除合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社保缴费记录原件及复印件1,留存复印件);

15.个人人事档案。

注意:审核合格后的《备案表》(需插入电子照片)、现实表现的电子版word版发至jhjyzp2023@163.com7月20日前发送,文件名称和邮件主题以学科+姓名命名,如“物理岗位(一)×××、特殊教育教师×××”)。

、相关要求

《政审表》、《备案表》和现实表现中所涉及的学习经历、工作经历一定要按照毕业证或合同、社保缴费记录填写,精确到月,有工作经历但无合同及解除合同证明的,该段工作经历只能写待业。

 

特别说明:体检结果不合格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咨询电话:022—28942848    老师  

附件:

1、2024年静海区招聘教师政审的通知

2、2024年静海区招聘教师备案的填写要求

3、现实表现范例

4、静海区2024年招聘教师集中审核材料安排

 

 

静海区教育局教师工作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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