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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静海区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
2022-12-07

天津市静海区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大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促进我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根据《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20〕1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工作实际,拟在朝阳街道办事处开发的公益性岗位公开招聘4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名称及招聘人数

朝阳街道办事处公共服务管理员岗位。计划招聘2名。

二、工作内容及岗位管理

(一)工作内容:采取全日制用工形式。工作地点在静海区朝阳街道春曦道华纳瑞都小区北侧(原天津德普机电有限公司院内)。主要负责零工市场运营、秩序维护、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做好登统记等相关工作。

(二)岗位管理:

1、朝阳街道办事处与公益性岗位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负责制定公益性岗位人员的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确定工作职责,承担日常考勤和管理工作,并依法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和必要工作条件。

2、公益性岗位人员应自觉遵守用工单位的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按规定出勤上岗,履行工作职责,完成工作任务,不得吃“空饷”。公益性岗位人员如违反用人单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或无法完成工作任务的,可按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提前解除或终止用工关系。

3、静海区人力社保局定期开展专项检查,组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每月对享受补贴人员相关信息与社保、公安、民政等数据信息进行比对核查,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岗位实地核实。

三、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为户籍和常住地在静海区的且未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就业困难人员,根据年龄、身体状况、家庭等因素,优先安置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零就业家庭人员、单亲家庭人员、低保家庭人员、需赡养患重大疾病直系亲属人员、重度残疾人。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及身体条件。

四、岗位薪酬待遇

(一)待遇标准:按照本市最低工资标准,每人2180元/月(含个人担负社会保险费)。

(二)合同期限

1、公益岗人员的劳动合同期限最长为3年,公益岗劳动合同可一年一签。

2、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有意向继续聘用的,由单位提出申请,经区人力社保局审批通过后,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

五、报名材料

身份证复印件1份、天津市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情况表复印件1份、公益性岗位就业意向申请表(报名时填报)。

六、报名日期

2022年12月6日-12月12日。

七、报名方式

(一)符合条件且有意愿从事公益性岗位的就业困难人员,向朝阳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公益性岗位就业意向申请表》(见附件1)及岗位所需材料等。

(二)朝阳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依据排序规则,依次向朝阳街道办事处推荐就业困难人员。朝阳街道办事处根据岗位需求和推荐的就业困难人员情况,确定岗位拟招用人员。

(三)朝阳街道办事处将岗位拟招用人员相关材料上报区人力社保局就业服务科。

八、招聘咨询

对招聘条件和准备材料或者与招聘有关事项有疑问,可拨打电话咨询。

朝阳街道党群服务中心:68691977;

人力社保局就业服务科:28932136。

 

附件:《公益性岗位就业意向申请表》

 

天津市静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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